申請辦法
中華民國心臟學會 線上積分申請 注意事項
  1. 學術活動之繼續教育積分申請,一律採線上申請方式。
  2. 需至少於活動前14天提出申請。﹝逾時恕不受理﹞
  3. 同一申請限相同主題,不同主題需分開分次申請。
  4. 醫學院/醫院/醫學會/基金會相關單位提出申請不需收取費用,但需附上單位申請函文(電子檔)。
  5. 申請案通過後,請自行至網站下載積分簽單,將不再另行通知。
  6. 請於活動結束後一星期內,將積分簽單(正本)蓋上單位印章後寄回秘書處登錄積分﹝會址:10452台北市民權西路11號13樓之1﹞。
  7. 如有任何問題,請連絡02-25976177~9#17黃小姐。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