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醫學專科醫師聯合訓練及甄審委員會
重症醫學專科醫師臨床訓練計畫認定(訓練單位資格)申請簡章
一、申請方式:
1. 一律以郵局掛號信件郵寄。
申請書下載:當年度重症聯甄輪值學會之網址。重症醫學專科訓練醫院資格申請: 請於12月底前向所屬學會提出申請。
申請表格:請點選"表格"下載。
2. 受理日期:每年年底前收件,翌年5月底完成審查,6月提報聯甄委員會,符合資格者於7月依核定之容額招收訓練醫師。
3. 受理單位:當年度重症聯甄輪值學會秘書處。
4. 收件地址:
111年度重症聯甄輪值學會:
學會網址:https://www.tsoc.org.tw/ ==> 甄審專區/重症醫學專科聯合甄試/重症專科訓練醫院
學會地址:104026台北市中山區民權西路11號13樓之1
學會電話:02-25976177 (承辦人分機 16 徐婉瑄 ,信箱:tsoc@tsoc.org.tw )
5. 審查費:
新申請者(書面審核及實地訪查):新台幣叁萬元整。
展延效期者(書面審核):新台幣壹萬元整。
繳費方式:郵局劃撥,帳號: 01353995 ,戶名: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心臟學會。
劃撥單註明:重症訓練計畫審查費(新申請 或 展延效期)和收據開立的抬頭名稱。
二、醫院得提出一個(含)以上之重症醫學專科醫師訓練計畫,申請條件:
(一)、此訓練計畫必需符合重症醫學專科醫師聯合甄審委員會所規定之重症醫學專科醫師訓練核心內容。
(二)、須具備下列各項資格:
1.須為衛生福利部評鑑合格之教學醫院。
2.以衛生局登記在案之成人重症加護病房床數,單科或內、外科合計至少24床。
3.加護病房醫師人力配置:至少三位具備重症醫學專科醫師資格之主治醫師,其中至少有一位是重症醫學專科指導醫師。
三、師資及訓練容額分配:每二名重症醫學專科指導醫師,每年可訓練一名重症醫學專科醫師,但如該院之指導醫師為單數者,則容許其兩年合併之訓練人數最多可達到指導醫師之總數。
四、申請訓練醫院應備文件:(審查所附文件概不退還)
1. 衛福部教學醫院認定合格證明影本。
2. 重症醫學專科醫師訓練計畫申請書(須蓋醫院關防及負責人簽章)。
3. 重症醫學臨床訓練計畫書(不限定格式)。
4. 加護病房臨床處置能力。
5. 加護病房可使用重症設備。
6. 三年內加護病房醫療品質指標。
7. 三年內加護病房業務報告。